学院行政工作职责
(1)本科教学
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培养计划,负责制定并监督每学期的教学进度计划,负责任课教师统筹调配,负责教学资料归档,负责实验教学开设与管理,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和实验设备的维护,积极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申报教改项目,积极组织大学生开展创新活动和申报相关项目、参加相关学科竞赛及学校安排的其他本科教学工作。
(2)科学研究
积极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,鼓励或积极组织科研成果鉴定会议,鼓励申报科研奖励,监督科研经费使用,积极组织申请知识产权保护,做好各项成果的统计工作。
(3)学科建设
负责重点学科的申请及建设工作,负责学位点建设工作,负责学科基地申请及建设工作,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。
(4)研究生教育和管理
积极做好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,负责研究生教学、实验等日常事务工作,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,负责研究生开题、中检、答辩等工作,负责研究生学位推荐工作,负责研究生导师遴选推荐工作。积极做好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及培养工作。积极做好研究生就业工作,拓展就业途径,加强就业培训,负责研究生档案管理。
(5)招生就业
配合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,积极开展就业教育工作,积极拓展就业途径。
(6)学生教育管理工作
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、学生日常管理、学籍管理、班主任管理工作;负责本科生档案管理工作;负责本科生学生队伍建设工作;监督引导学生执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;积极抓好学风建设工作。
(7)师资队伍建设
负责制定本学院师资队伍发展规划、年度进人计划、教师进修培训计划;负责青年教师培养工作;负责高端人才引进工作。积极做好职称评审基层推荐工作。
(8)负责做好本学院全员聘任工作、年度考核工作、学院内部工作量津贴分配工作。
(9)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工作,负责本学院的综合治理工作。
(10)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及安全防范工作。
(11)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